《天祝县包虫病防治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天祝县包虫病防治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开展包虫病综合防治,进一步推进我县包虫病防控工作,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19〕135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有效控制包虫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策略,结合天祝县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针对我县包虫病流行特点开展综合干预,探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具有示范并可推广的包虫病防治综合干预策略和措施。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建立无主犬处置模式,全面降低无主犬传播包虫病风险,有效预防包虫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2.评价人体包虫病即时诊断新技术应用于包虫病病例筛查的效果和最佳方案。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无主犬处置模式。摸清辖区流浪犬、弃养犬等无主犬的数量,建立无主犬无害化处置的科学模式。
1.摸底。县城管执法局对城区无主犬开展摸底、登记,建立台账;各乡镇组织村医会同畜医防疫员对各村无主犬开展摸底、登记,建立台账中必须记载清楚无主犬的活动范围、颜色、大小、品种等。
2.公示。各乡镇和县城管执法局对摸排出的无主犬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内爱狗人士能够认领的犬只,在办理相关认领手续后实施领养;无人认领的犬只,确定为处置对象。
3.处置。县公安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卫健、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业处置队伍,集中采取安全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犬只尸体实施无害化处理。
4.问卷调查。县卫健局设计调查问卷,针对农牧民群众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民意调查,积极关注群众的社会反应,根据调查结果及群众反应,及时调整处置策略方法。
5.项目补助。对无主犬的摸底、登记、公示按照50元/只的标准进行补助;处置按照150元/只的标准进行补助;无害化处理按照100元/只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开展即时诊断新技术筛查包虫病应用试点。应用影像学方法和人体包虫病即时诊断新技术筛查包虫病病例,对筛查确诊的病例,按照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包虫病防治项目要求进行救治和规范管理。
1.确定筛查对象。从安远镇、西大滩镇各抽取2个行政村,以6岁以上人群为目标人群,每村筛查500人(人数不足时从邻近村补足),全县共筛查2000人,所有筛查对象同步开展B超和血清抗体检测。在检测前安远镇、西大滩镇卫生院完成对所有筛查对象的信息采集,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2.开展人群检测。安远镇、西大滩镇卫生院负责对筛查对象进行信息登记、编号和采集筛查对象静脉血;县疾控中心负责腹部B超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3.数据录入。筛查工作完成后,县疾控中心负责筛查数据核对、录入等工作。
4.病人救治。对筛查确诊的病人,按照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包虫病防治项目要求进行救治和规范管理。
四、质量控制
(一)实施前。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祝县包虫病防治综合干预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中。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监督和协调,各项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实施后。县卫健局组织专家,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对取得的防治成果进行分析、整理、总结、上报。
五、经费保障
包虫病防治综合干预项目中央财政投入经费100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所提供5000元委托工作经费。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及台账,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六、效果评估
由县卫健局组织人员年底开展效果评估工作,通过资料查阅、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方式评估项目实施效果。
天祝县包虫病防治综合干预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褚建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明德 县政协副主席、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张永铺 县公安局政委
徐润全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万鹏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春华 县卫健局副局长
蔡开辉 县疾控中心主任
徐昶华 安远镇镇长
党文元 西大滩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由蔡开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包虫病防治综合干预项目日常工作。